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今天是:

国家新政策促供水企业获5年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2-01-22

        近日,浙江省仙居县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仙居县国家税务局退回的2011年1至2012年6日期间农村饮用水增值税税款30余万。

 

  此项退税优惠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2]30号《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为2011年1月至2015年12。

  农村饮水工程作为公益性很强的项目,过去由于建设、运营涉及的税费种类较多,致使成本过高,造成地方供水单位负担较重。随着这一项优惠政策出台,对供水企业给予了最大程度的支持,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