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今天是:

公司被评为“扬州市公积金百佳诚信缴存企业”

发布时间:2011-01-14

        12月,公司被扬州市总工会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评为“公积金百佳诚信缴存企业”。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公司多年来一直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扬州市公积金管理办法》,每月按时足额缴纳,不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