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头桥水厂木桥及休息台防腐工程、木屋维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头桥水厂内 | ||||
招标范围 | 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51499.45元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6日 方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12月17日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年12月18日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 | 扬州市文汇东路249号 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 | ||||
开标会 | 2013年12月18日09时30分 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 ||||
预算编制依据 | 预算编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 ||||
投标报价方式 | 固定单价报价。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卷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封袋上正确标明。 2、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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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 ||||
其他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汇东路249号 电话:82980035 联系人:孙运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