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公司在扬州第一水厂开展“11.9”消防日安全警示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陈骏及相关部门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共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邀请开发区消防大队董科长作“消防知识”专题讲座,董科长强调做好消防工作必须加强“四个能力”的建设,即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的能力、引导疏散的能力、宣传教育的能力。
随后董科长又结合扬州第一水厂办公楼和变电所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安全标识和消防器材设置的规范要求。
二是组织参加人员进行消防演练,重点突出公司新进职工对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方面的演练。
通过此次消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长江水务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长了消防知识,提升了消防实战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