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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荣获2016-2018 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01-02

             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公司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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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中,在扬州市城控集团和扬州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以党的建设为主线,明确核心作用,激发队伍活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完善管理机制,寻求突破提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树立道德模范,凝练企业文化“积极、尚德、和谐、发展”的企业精神为引领,广大职工“以企业兴旺为荣,以企业衰败为耻”,营造了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

三年来,公司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贡献日益增强。公司不断推进供水服务效能建设,全心全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平安企业”、“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企业”、“扬州市文明单位”、“扬州市平安企业”、“扬州市诚信单位”、“扬州市青年文明号”、“扬州市文明优质服务品牌”、“扬州市消费者满意服务单位”等称号。

今后,公司将牢牢抓住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核心工作,继续扎实做好新一轮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涵,凝练创建特色,提升创建水平,推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