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行阶梯水价按照扬价工【2015】137号文实行,为加深对文件的理解,现将反映较多的问题集中解答如下:
一、 居民阶梯水价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根据物价局文件,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扬州市区(不含乡镇)内实行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二、执行居民水价的合表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如何确定水价?
1、 对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如单元总表、老城区公用水表、单位集体宿舍等)按照一、二阶梯平均价格3.43元/立方米执行。
2、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事业单位、学校、银行、机关、医院、居委会、物业消防绿化等)按照一、二阶梯平均价格3.43元/立方米执行。
三、 阶梯水价的结算周期?
阶梯水价的结算周期为一年(12个月),用水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四、阶梯水费何时缴纳?
当年用水价格统一按第一阶梯水价缴纳,次年结算上一年度的全年用水量,累计水量超出分档基数临界点的,阶梯加价部分在次年第一次缴费时补交。
五、 用水人口如何确定?
阶梯水价的执行以户表为单位,默认用水人口为4人/户。户籍人口超过4人以上的居民户,凭户口本(户籍地址须与用水地址一致)或所处街道(居委会、派出所)证明,经确认后,每超过1人增加用水量48立方米/年。
扬州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表
类别 | 阶梯 | 阶梯用水量(立方米) | 基本 水价(元) | 污水处理费(元) | 水资 源费 (元) | 到户价(元) | 备注 |
居民生活用户(一户一表且抄表到户) | 第一阶梯 | 年用水量≤192 | 1.70 | 1.10 | 0.20 | 3.00 | 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增加48立方米/年。 |
第二阶梯 | 192<年用水量≤288 | 2.55 | 1.10 | 0.20 | 3.85 | ||
第三阶梯 | 年用水量>288 | 5.10 | 1.10 | 0.20 | 6.40 | ||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非居民用户 | 执行一、二阶梯平均价格 | 不限 | 2.13 | 1.10 | 0.20 | 3.43 | |
阶梯人均月用水量和户表全年阶梯用水量
| 人均月用水量(立方米) | 户籍人口(人) | 全年阶梯用水量(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4(含) | Y | 0—4*Y*12(含) |
第二阶梯 | 4—6(含) | Y | 4*Y*12—6*Y*12(含) |
第三阶梯 | 6以上 | Y | 6*Y*12以上 |
如何计算阶梯水费
假设全年用水量为X立方米(按户籍4人计算)
(1) 当X≤192立方米
水费=X立方米×3.0元/立方米;
(2)当192立方米<X≤288立方米
水费=192立方米*3.0元/立方米+(X-192)*3.85元/立方米;
(3) 当X>288立方米
水费=192立方米*3.0元/立方米+(288-192)*3.85元/立方米+(X-288)*6.4元/立方米
模拟计算
例:宝带小区一户居民户籍登记人口为6人,全年用水量为500立方米,计算全年应交水费。
| 用水量(立方米) | 单价(元) | 水费(元) |
第一阶梯 | 288以内 | 3.00 | 288*3.00=864 |
第二阶梯 | 288-432 | 3.85 | (432-288)*3.85=554.4 |
第三阶梯 | 432以上 | 6.4 | (500-432)*6.4=435.2 |
合计 | | | 1853.6元 |